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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落实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提出的大力开展非学历证书教育的意见,提高我国调查与分析工作人员的学历层次、业务素质、职业能力与管理水平,国家统计局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决定合作开展调查与分析专业自学考试和调查分析师证书培训考试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联合下发的考委【2004】6号文件精神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联合下发的京考自考【2005】39号文件精神,特发布本公告。
一、调查与分析专业(独立本科段)
调查与分析专业是国民学历教育系列中首次开设的一个崭新专业,隶属于经济学学科门类,其目的是提高我国调查与分析工作人员的学历层次、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职业能力。学员通过考试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调查分析师证书,或通过证书课程考试获得调查分析师证书。获得证书人员能够从事调查预测、信息咨询、营销策划、综合管理等工作。
1、培养目标
学员通过参加调查与分析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的学习,系统掌握社会、经济信息调查理论、方法与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现代计算技术和现代定量分析方法,对社会、经济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能结合经济学、管理学知识,为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策划服务。本专业培养学员不仅具有坚实的理论功底,而且具备相应的调查与分析操作技能和创新能力。
2、学历层次和考试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查与分析专业为本科层次(独立本科段)。凡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的合格成绩,通过各门专业课程(证书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8学分),学分总数达到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12门考试课程为:毛泽东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公共英语二、高等数学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学、消费者行为学、调查概论、市场调查实务、抽样技术、调查数据分析共12门。
二、调查分析师证书
调查与分析专业自学考试与调查分析师证书培训考试相结合是全国自考委与国家统计局合作举办的证书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一种新的“双证”教育形式。旨在通过合作,提高我国调查与分析人员文化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及创新能力。
学员参加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的学习,通过考试取得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所获得的学分在参加调查与分析专业学习时有效,可替代调查与分析专业相应的课程。
1、调查分析师证书层次
调查分析师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共同审核、盖章。
2、调查分析师证书培养目标
调查分析师证书培养从事调查与分析工作的初、中、高级调查分析人员。通过有关课程的学习,培养具备调查与分析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能够应用调查与分析的基本知识的应用型人才。调查分析师证书获得者能够从事调查、统计、预测、营销、咨询、分析、管理、策划等工作。
3、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课程
初级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初等数量分析方法,调查报告写作。
中级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消费者行为学,调查概论,市场调查实务,抽样技术,调查数据分析。
高级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市场分析方法,预测与决策,经济计量分析,商务统计。
4、报考条件
1.调查分析师证书(初级) 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
2.调查分析师证书(中级) 取得初级调查分析师证书或专科及以上学历。
3.调查分析师证书(高级) 取得中级调查分析师证书或本科以上学历。
三、考试时间
调查与分析专业公共课程考试于2006年4月开考。
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进行。北京地区首次考试拟于2005年11月第三周开考。
2005年下半年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安排
| 日期 |
时间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备注 |
| 星期六11月19日 |
上午 9:00—11:30 |
7148 |
调查概论 |
中级证书课程 |
| |
下午14:00—16:30 |
7152 |
市场调查实务 |
中级证书课程 |
| 星期日11月20日 |
上午 9:00—11:30 |
7162 |
经济计量分析 |
高级证书课程 |
| |
下午14:00—16:30 |
7161 |
商务统计 |
高级证书课程 |
四、报名办法
凡参加调查分析师证书学习的学员,必须到经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授权设立的培训机构咨询、报名(教材、学习指导书在报名地点认购)。
联系人:郭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65017922 65301083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凯泰大厦906室
咨询电话: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 63266600-22012 63141005
网 址: http://edu.stats.gov.cn
http://www.bj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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