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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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分析师证书申请颁发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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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查分析师证书申请颁发办法》的通知

各省分院:
经过2004至2005年度的考试,全国有部分学员通过调查分析师中级证书5门课程的全部考试并合格,这些学员将申请调查分析师证书。为做好调查分析师证书的申请发放工作,特制定《调查分析师证书申请颁发办法》并下发(见附件),望各省分院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
            2005年7月20日
调查分析师证书申请颁发办法(暂行)

本办法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合作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查与分析专业、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和组织统计干部学习的通知》(考委[2004]6号)文件制订,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
一、 申办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备调查与分析知识和技能;
4、 热爱调查分析及其相关工作。
(二) 学历条件
1、 申请调查分析师初级证书须持有高中、职高、中专以上学历;
2、 申请调查分析师中级证书须持有专科以上学历或调查分析师初级证书;
3、 申请调查分析师高级证书须持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调查分析师中级证书。
4、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如在调查行业工作5年以上,并通过相应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可持有单位人事部门开据的证明信,证明本人在调查统计岗位工作。
(三) 考试考核合格
参加相应级别证书课程的笔试和实践考核并全部成绩合格。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办理调查分析师证书时应提供以下申请人材料:
1、按本办法中“申办条件”的规定出示相关学历证明(在读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A4纸复印件)
2、《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考试单科合格证》(A4纸复印件)
3、《调查分析师证书实践考核单科合格证》(A4纸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户口簿或暂住证)。
5、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蓝色背景、背后写清姓名)
6、填写《调查分析师证书申请表》,连同上述材料及其复印件一起报送
三、申办程序
1、符合申办条件的学员,向所在培训机构提出申请办理调查分析师证书。
2、各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填写《调查分析师证书申请表》,接受学员申请材料,整理交送省分院。
3、各省分院对本地区内各培训机构交来的调查分析师证书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合格的申请人材料整理汇总并附属电子版名单,报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办理调查分析师证书。
4、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受理后,经审查合格,将调查分析师证书下发到各省分院,各省分院分发到各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再发给学员。
四、申办时间
1、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受理申请时间
上半年3月15日--4月1日,下半年8月15日—9月1日。
2、各省分院领证时间
上半年4月15日—5月15日,下半年9月15日—10月15日。